罩身。他怕再这么下去,他也要变态了。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想要的是和雨柔一起,回到从前襟怀坦白,云朗风清的日子。
他最后去仓库那一次,没有再揍那个人,望着那人伏跪在地瑟瑟发抖的身躯,他很仔细的端详了那人的脸。他发现他竟然一直也没看清过那张脸。那是一张极其平常的脸。没有任何特点。那张脸的眼睛被蒙上了,是他堂弟的主张。坚持要蒙上那人的眼睛。他猜,堂弟是担心他失手将人打死,或者别的什么缘由。他能肯定堂弟是出于对他安全的考量。他无可无不可,对那人的眼睛长什么样,他完全不感好奇,没有兴趣。
他嫌恶的皱皱眉,不想再理会。迈步走出仓库。他决定了要将这龌龊玩意彻底逐出他的生活。他让堂弟送其去警察局。堂弟对他的转变,特别高兴欣然应允。
约莫一年后,有便衣找了过来。说有事与他相谈。他心里明镜似的,除了那件事,不会有别的。在警局里,他除却刻意遮掩住有关堂弟参与的部分,对其余发生过的事情,一概坦言陈之,不做丝毫隐瞒。只请求不要惊扰到他女朋友。他的雨柔何其无辜!警察并没有与他为难,放了他回去,但要求他在结案期间不得离开本市。后来,他们家动用了些关系,将这事兜了过去。
父亲向他转述了那位警长的原话:“令公子此举,实为不妥,有失周全。我们能理解他的心情,但不能认同他的行为。非法囚禁,妨碍公务,这触犯了法律条例。鉴于他对本案受害者的及时救助,且因此让警方追捕了好几年的,对社会安定造成过重大危害的犯罪分子,最终落网。于社会有益,于群众有功。说到底,法律不外乎人情,本质就是为人民服务,存在着人情和人性的一面。我们在经过讨论后,表决一致:这一次功过相抵,望谨以为戒,下不为例。”
父亲说完,拍了拍他的肩。只道了句:“以后切不可如此莽撞行事。”
他心里惭愧,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他不敢保证,若事情重来一遍,他便能理性而为。只怕到时还是要再来一回知法犯法。父亲叹了口气,摇摇头,不再多言,转身离去。过后,有次母亲说漏了嘴,雨柔到底是知道了,抱着他狠狠地哭了一场。他搂着她,心疼不已。心里却宽慰:那疯狗永远不可能再伤害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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