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子,倒头就睡。
半夜出了一身汗,再一摸额头,温度如常,她心里高兴,咕囔了一声,中药真管用,然后翻个身,接着睡。
第二天早上起来时候,神清气爽,只是睡衣上都是汗,她便去洗澡,洗到一半的时候,手机铃声大作,她不去理会,过了好一会,又响了几遍。
穿好衣服出来,发现是许向雅打过来的,她笑笑,没去理睬,从冰箱里拿出果汁和鸡蛋,烤了几片吐司,端到桌上,就着暖暖的阳光,开始吃早餐。
手机又响了,她迟迟的接起来,然后那边就传来许向雅怨念的声音,“稀饭,你说严恒到底要吃什么呀?问遍了所有的人没有主意,我只好找你来了。”
她一愣,叼着的面包掉了下来,许向雅还在那头不平,“要不我就买点狗粮去算了,今天早上送餐时候,服务员就说他看到早餐皱眉,只吃了几口就没动过了。”
戴恒极其挑食,沈惜凡是知道的,她问,“你早上都准备了什么?”
“煎蛋,全麦面包,牛奶,火腿和果酱。”
她叹气,“煎蛋要八成熟,保留糖心,全麦面包换成牛奶吐司,果酱他只吃白樱桃玫瑰果酱,牛奶要温热,最好是蒙牛或是伊利,火腿换成土豆泥。”
许向雅抽气,“真,他妈的挑剔!”她又好奇,“稀饭,你怎么知道那么多呀?资料上明明没有呀?”
说不上什么滋味,沈惜凡蒙混,“我昨天刚找到的,上班时候给你提点一下。”
许向雅唉声叹气,“你最好早点过来,这位猫儿嘴的大爷还要等你为他安排伙食呢!”
回到酒店,景阁的领班就来报告,“沈经理,昨晚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只是凌先生早上去‘赛博’开会去了。”
她习惯性的揉揉太阳穴,“好的,晚上把贵宾卡什么的准备好,跟我去那边做下说明。”顿了顿,“程总知道这件事么?”
“已经报上去了,程总同意处理方案,并让全体员工引以为戒。”
后来许向雅来找她,唉声叹气,“这年头工作累,我们都是伺候人的命,要是活在古代,咱就是奴才命,主子往东不敢去西……”
沈惜凡抱着一杯茶,“少废话了,听好了,他只吃瘦肉,猪肉和牛肉,鸡肉一般;喜欢吃粥,尤其是正宗的广东粥;很少吃辣,但是火锅极爱重庆麻辣火锅;爱吃菌类和中药炖的补汤;喜欢吃海鲜,但是不爱吃鱼;喜欢吃西式的小点心,尤其是芝士蛋糕;今天菜系就以苏浙为主,汤配炖品,甜点用西米露,夜宵就鸡丝粥和一些开胃小菜。”
许向雅惊叹,“稀饭你好厉害,这个餐饮部经理应该由你来当!”她捧着笔记本,急急的跑走了,嘴里还念到,“快快快,我去也!”
沈惜凡哑然失笑,自己哪是什么厉害,和严恒三年,自然熟悉他的口味,他是爱吃之人,但是极其挑剔,自己曾经为他洗手做汤羹,如何能不知道他的喜恶。
嘴里有种苦味和辣味,也许是藿香的味道,她喝了好多水,仍是觉得辛辣、苦涩。
中午严恒去就餐,发现酒店为他准备的饭菜甚是合口,便夸赞许向雅,她不好意思,跟他解释,“严先生,多亏客房部的沈经理,您应该谢谢她!”
停下筷子,严恒怔住了,是呀,这个世界上除了他妈妈,还有谁那么了解自己的口味,他对食物极挑剔,即便是这样,沈惜凡仍是耐心的为他做饭,他不爱吃她也从不抱怨,总是说自己厨艺不精,但是为什么直到他离开她很久以后,才知道她有多好。
冰糖
由于工作原因,沈惜凡成日呆在酒店里,她办公室里终日弥漫着一股中药味,林亿深每每经过都要喊,“沈大仙,你又炼丹了?”
许向雅倒是好奇,“稀饭,你每天吃中药做什么?更年期?”
沈惜凡皱眉,“我要是更年期你就快入土了,我正吃外感风寒的药呢!”
许向雅假装惊叹,“哇,外感风寒,你好专业呀!”
“专业的不是我,是那个帅哥医生。”她自语,脑海中自然出现了笑起来右边有酒窝的何苏叶。
谁知许向雅耳力极好,立刻八卦起来,“帅哥?医生,谁?难道稀饭你有春天了?哇,制服情节呀,医生呀,白大褂呀,好专业呀!”
沈惜凡白她一眼,“你发花痴的水平也很专业!”提出一袋中药,在她面前晃晃,“看帅哥医生的代价是很惨重的,短暂的快乐然后就是绵长的痛苦!”
许向雅撇嘴,“无所谓,我假装有病,然后看完了就走人,给我开药就把扔了,反正病人之意不在药,在乎帅哥医生也!”
客房主任张姐喊,“沈经理,凌先生回来了,要不要现在去?”
她摇头,“现在人家肯定忙着泡澡、吃饭,等到七点钟时候你来找我,这样他吃完饭,又没开始工作,我们也不算打扰人家。”
许向雅忽然凑近,“稀饭,那个凌祸水其实也挺帅的,不过一看就不是良家,不如严恒周正,我看他在娱乐杂志上出现的频率比电子刊物上还要多!”
沈惜凡好奇,“那个家伙有没有找你们麻烦?”
“没有呀!”许向雅凑近中药杯子闻了一下,“好难闻呀,凌祸水又不像严恒那么挑剔,倒是经常冲着我们那里的小女生放电,正是让我又爱又狠呀!”
沈惜凡不爽,就着杯子大口喝药,看得许向雅目瞪口呆,赞叹,“人才!才人!沈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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