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淘上天了,哪里像个小姑娘哟!
她原本也不追求像个小姑娘。
她作风勇猛,指挥果敢,只和男孩一起玩打仗游戏,靠拳头和脑子碾压附近所有片区的子弟。头破血流那是家常便饭,到医务室缝针也是小意思,经常血糊一脸走进医务室,护士阿姨都要被吓哭,她自己一颗眼泪不掉,生怕堕了她赵大帅的威名。
赵亦在青春期毫不叛逆,或许就是因为小时候用光了所有的叛逆。越淘气越挨打,越挨打越淘气,最懂得如何给她爸那暴脾气火上加油……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挨打?好像就是她从二楼摔下去的那一次。
她爸终于不再暴跳如雷,而是沉默坐在她的病床旁边,鬓边星星点点的银霜,似乎瞬间好了好几岁。他的目光里,第一次出现比愤怒更让她心慌的东西。
他对她失望透顶。
伤筋动骨一百天,赵亦那条断腿足足养了三个月。
春去秋来,她终于可以下地蹦跳,却彻底失去了调皮捣蛋的兴致。人人都说赵家那个假小子,神奇,从楼上摔下来一回,倒把人给摔文静了,放了课立刻回家,写完作业接着练琴,琴练完了还写毛笔字——赵参谋长是信奉枪杆子的粗人,家里却弄得仿佛书香门第,琴棋书画样样俱全,都来自于他那早早过世的妻子。
先前人人都道可惜,赵亦的妈妈是个大学教授,一等一的气质美人,红颜薄命不说,还半点儿没能遗传给下一代,生的女儿完全就是只猢狲。等到那只猢狲突然坐下开始读书,隐藏多年的优良基因终于水落石出地展现在众人面前——同龄的娃娃们还在烦恼怎么背诵乘法口诀,赵亦已经会使用配对求和来计算等差数列。子弟学校多纨绔,难得升起这样一颗希望之星,赵亦一时备受青睐,整天被数学老师抓住开小灶,大有将她培养成华罗庚之势。
就这样,赵家姑娘从令人闻之色变的混世魔王,变成了令人闻之色变的“别人家的孩子”。
赵亦坐在传达室门口等吴叔叔来领人,午夜已过,市声未歇,六朝金粉的古都披上了现代的霓虹,似梦似幻似穿越。一辆炫酷跑车从赵亦眼前拉风而过,车窗降下,乐声轰鸣而出,伴着几声调戏的口哨,赵亦眼皮微抬,看一眼驾驶室里梳油头的纨绔,心里有点好笑。
但凡纨绔,都是色厉内荏的主,当年她将楼下的二胖揍成他爸妈都认不出的熊样,那小子愣是没敢说出是谁下的手,从此俯首称臣,见面管她叫爷爷。
若不是赵爷她后来弃武从文,有人敢把威风耍到她跟前来?
沧海桑田。
不过赵亦这一番沧桑,确实达到了斗转星移的成效。远远走来一个中年军官,围着传达室兜了两圈,愣是没把目光往她身上瞧,赵亦无奈站起来,追上去喊了一声吴叔叔。
吴海峰回头,震惊地打量面前的女孩。
赵亦不自然地笑了笑,觉得风吹着小腿有些冷。
她认识周铭诚之后才开始给自己买裙子,买的也都是中性商务款,何尝穿过这样女性气息十足的小白裙。工作之后回家的次数也少,难怪会被“笑问客从何处来”。
“……小泥鳅?”
“是我,吴叔叔。”
赵亦笑,多少有些酸楚。
她上次回家还是去年过年,当时留着及耳短发。后来有一天,周铭诚赞了某个女明星长发好看,她便也把头发留长,整个大院恐怕都没见过她留长发是什么模样。
包括她爸在内。
她爸不开口让她回家,她便不敢主动回家。
吴海峰和赵亦并肩走,时不时侧目,感觉自己可能在做梦:第一眼看到赵亦,还以为见到了过世多年的沈教授。喉咙发涩,欲言又止,最后开了个玩笑:
“小泥鳅,长大啦,小时候黑不溜秋的,现在变成白天鹅啦。”
赵亦自幼身姿挺拔,穿军装是军人范,穿西装是精英范,穿线条合衬的中式裙装,颈项修长弧度优美,似一朵雅致的黄角兰悄然绽放在暗夜。
真像。
吴海峰快走了几步,低头用手背擦了擦眼睛:“长大啦……小泥鳅……这么久没回来,你爸一定很高兴。”
……
赵亦掏出钥匙开门,手有些不稳,是所谓的近乡情怯。
门一开,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邻居常说他家书画成堆,闻起来就有一股书卷气。对于赵亦而言,那是书本、笔墨、红木家具和樟木箱子混杂的气息,晦涩,沉杂,伴着黯淡的童年回忆。
是家的气息。
她中考去了省重点,从初中就开始住校。再往后,离家越来越多,回家越来越少。这样深静的夜,站在熟悉的玄关,好像错开了一扇门,突然穿越回二十年前,她是六岁的野孩子,作天作地想要吸引大人注意。
她曾经问程小雅,为什么她小时候那么叛逆,辅修心理学的程博士摸摸她的头:
“为了引起注意吧,你那时候一定极度缺乏关注。”
赵亦没开灯,弯腰打开了鞋柜,左边倒数第二格,准确摸到了她自己的拖鞋。她家的东西永远各归各位,像精密钟表准确运行,每年夏天过完梅雨季就准时晒梅,包括她妈妈过世前存放在樟木箱底的那些衣裙。
年复一年。
非常美丽的衣裙,赵亦小时候曾经偷穿过一次,狠狠挨了顿打,从此不敢碰那些漂亮箱子。它们年复一年被拿出来翻晒吹风,整理折叠,却没有被穿着的机会,是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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