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脸上狠狠啐了一口,“你别做梦了!我就算是死,也不能做对不住大憨的事儿!”
周锦有些发愁,若她是李氏就会暂时答应了这狗东西,解了燃眉之急,要不然明儿就得沉塘了!
邓成才擦掉脸上的唾沫,已经换了阴狠的表情,“好!那可就怪不得我了!明儿,不光是你,连这个野种也得跟着浸猪笼!我看你们都死了,谁管你们家那个小杂种!”
“你!”李氏气得心口疼,“你不是人!你就是个畜生!”
邓成才歪着嘴冷笑,“你瞅瞅你现在的样儿,哪儿比得上我了,我是畜生,那你是个啥?畜生不如!你别以为自己个儿是什么香馍馍,你不乐意,村儿里乐意的娘们儿多了!当老子多稀罕你呢!”
说罢在地上吐了一口浓痰,转身走了。
李氏死命咬着自己的嘴唇,努力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然而那眼泪还是不受控制一双一对往下掉。
周锦扯了扯她的袖子,悄悄说道:“娘,咱们跑了吧!”
“往哪儿跑?”李氏一脸悲戚,“娘是个妇道人家,你是个小娃娃,没等跑几步就得被人抓回来,到时候还更遭罪!小锦,娘对不住你,没让你过一天好日子,还要让你跟着娘……不行,明儿怎么也得求求乡亲们给你一条活路!我就不信,所有人的心都是铁石做的不成?”
周锦轻轻叹了一口气,人情之冷暖,今儿她就已经见识过了,要是今儿白天有人能站出来主持公道,她们娘儿俩还至于在羊圈里么?
过了一阵,邓成才去而复返,身边还跟了两个村里人,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那个啥,因怕你们半夜逃了,所以得把你们捆上。”
那两个村民平日里就是邓成才的走狗,这个时候哪有不讨好邓成才的?手上的麻绳只嫌勒得轻,疼得李氏都忍不住叫了出来,周锦却是咬着牙一声都没吭,被车轮来回碾压的疼痛都尝过了,这个又算什么?
最好这帮人别让她逃出生天,要不然这个仇她是一定要报的!
可能因为她的眼神太过怨毒,邓成才有所感觉,扭过头来,肥胖的脸上肥肉颤了颤,“怎么,小丫头不服气?那就只能怪你没投个好胎了!下辈子投胎的时候选个好人家!虽然说稚子无辜,可是你娘做下这不要脸的事儿,你就是个伤风败俗的见证,我们这民风淳朴的沔村可是留不下你们的!”
“你说啥?”李氏差点从地上跳了起来,“邓成才你满嘴喷粪!谁做不要脸的事儿了?我们小锦怎么了?”
邓成才皱了皱眉,“泼妇!把她的嘴堵上!”
两个村民就团了两团草,一团塞进李氏嘴里,另一团就塞进了周锦嘴里。
周锦只恨自己穿越过来之后身小体弱,要不然的话,哪能这样任人宰割!
李氏又气又羞又恼,一个没缓过来,又晕了过去。
周锦没有挣扎,她靠着栅栏坐好,垂着眸子思索怎么样才能逃出去。周围咩咩的羊叫声她仿佛都听不见了。
李氏说的不对,逃都没有逃过,怎么知道一定不会成功?
他们出去之后找一条船,李氏是会摇船的,出了沔河,进了通天河难道还不能海阔凭鱼跃?他们又不是懒人,再有她两世为人的经验,还怕活不下去?
要逃走就得选后半宿人们都沉睡的时候。
正胡思乱想着,忽听耳边传来一个沉沉的声音:“你们真在这儿?”
她抬头一看,眼睛里就闪过一道亮光,这人她认识,不是叶聆风么?
叶聆风是村口老叶头的儿子,老叶头早年在外头跟着人跑大船,后来受了腰伤没法跑了,就回了家乡,带来一个七八岁的男娃,说是他在外头找的女人生的。
老叶头在外头跑船这几年,落了浑身的毛病,不光腰疼,还咳嗽咯血,回乡之后一年不到就死了。
叶聆风也不爱和人交流,打八九岁的年纪就一个人去下网打鱼,下篓抓虾,谁要是想接济他,前脚送去的东西,后脚就又被原封不动的送回来了。
所以人们都说这是个古怪的娃,年深日久,他不与人来往,人们也就不与他来往了,甚至因为他不爱说话,还有人管他叫小哑巴。
说来奇怪,不过也可能是缘分,自从周锦来到沔村之后,叶聆风就隔三差五来找一趟张小拴,来的时候要么带几条鱼,要么带几只虾几只螃蟹,李氏推辞过几次,可若不要,叶聆风就会不声不响把东西留下。
日子久了,两家也就走动起来了,有时候李氏做好饭就会留下叶聆风,叶聆风十次里面有八次都推辞掉,剩下两次会留下来,挨着周锦坐。
周锦知道古代人讲究“男女七岁不同席”,但是农村人没这么多讲究,何况叶聆风都已经十五了,比自己大了七岁呢,等自己长大了,怕是他的娃娃都满地跑了,也就不管那些了。
日子久了,彼此之间还生出了亲人一般的感情,此刻看到叶聆风过来,说周锦不高兴那是假的,但是短暂的兴奋过后,她又冷静下来,世态炎凉,万一叶聆风是来看热闹的呢?
叶聆风看着她一双漆黑的大眼睛在黑暗中闪烁起比天上的星辰更加璀璨的光芒,心里比喝了蜜还要甜,但看她眼中的光彩转瞬又冷淡下去,就不由自主皱起了眉。
伸手抓住了周锦身上的麻绳,“我先给你们解开。”
他手劲很大,修长的手指也很灵活,那两个村民绑的死结很快就被他打开了。
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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