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然落脚在燕国最大的客栈,沁芳安顿好此行事宜,才准备前往黄金台,回客栈叫上徐默时,累得满头大汗的沁芳只见师妹正津津有味地品尝一只烧鸡。沁芳心中顿时升起一股火:“吃吃吃,你就知道吃!噎死你算了,跑腿的活全是我的,看男人吃美食全是你的!”
“师姐错了,”徐大小姐咂咂嘴道,“结账也是你的。”
“…”
黄金台上,只见层层淡紫色帷幕后走出两列童男童女,皆着白裳,手持香炉、拂尘等物,后又有一列青衣童子搬上各种乐器。
按照规矩,乐师争相献艺,台下听者便是聚来的蓟都平民。乐会名义上是以乐会友,讲求风雅,绝不争高低长短,可实际上这些风雅之士的明争暗斗,一点也不比江湖侠客的刀光剑影简单。虽说乐师地位低贱,可若是能在乐会上技压群雄,甚至可以出入七国王宫,成为天下诸侯争相巴结的对象。曾经被世人尊为“赛伯牙”的高潺就是因为不满乐界的乌烟瘴气,毅然偕妻归隐,在家乡生儿育女,以修补乐器为生。
但渐离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要放弃唾手可得的荣耀,成为王室的首席乐师和在乐会上得到同行的尊敬,不是每一个乐者梦寐以求的吗?既然对现状不满,就是应该积极去改变才是。
她一心想要夺回应属于她父亲的荣耀,可如今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自从那日沐浴时眼前出现了恐怖景象,这些场景就时时浮现,挥之不去。
她仿佛正亲历着那些本已忘记的过去——父母倒在血泊之中,身上到处都是血窟窿;弟弟在波浪滔天中挣扎,可最终却被海浪吞噬。
这些明明已经遗忘的恐怖的场景,此时却折磨的她几近崩溃。因而当渐离出现在黄金台时,两眼乌青,脸色惨白,甚至必须要在小僮的搀扶下,才能勉强行走。
“这就是高渐离啊?身量倒还可以,只是这一脸衰相,也配入我的美男榜?”徐默明显不悦,她觉得师姐是在耍她。而沁芳见渐离脸上病色,想想布帛上的吩咐,倒是明了。
“铮——”只听一声拨弦。见一老者,白发白眉白须,正端坐于一架琴后。此人姓白名遥,在前几届乐会中拔得头筹,江湖名声甚盛。但亦有传言,当年高潺隐世,便是这白遥所迫。
白遥枯瘦的手,轻拨过面前琴弦,竟如天籁。那如枯树枝一般的手指,顷刻间便爆发出了强大的活力,似水中新生的锦鲤,似云中翱翔的鸿鹄,逍遥,畅快。琴声亦时如巍巍高山,时如潺潺流水。所奏曲目正是因伯牙子期的知音之谊而闻名于世的《高山流水》。
一曲毕,听者纷纷拍手叫好,而这美妙的乐曲亦吸引了诸多燕地百姓,他们虽不懂乐理,但听着舒服,连说好听。
只是渐离虽说此时已身心俱疲,却也清楚地知道白遥奏《高山流水》是多么可笑。如果可以,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揭穿这个伪君子,为父正名。只是此刻偏偏浑身酸软,目光溃散,连站起来说话的气力都没有;偏偏白遥的表演又那么成功。
白遥对听众的反应很是满意,在一片欢呼声中走至渐离身后,沉声道:“这位后生,似乎面色有点不好,可是身体不适?”似乎是关切的话语,可是渐离好歹在后宫摸爬滚打了三年,含讽带刺的话听得多了,此时如何听不出这话中的得意。
不想进了江湖还得拿出昔日在秦宫里察言观色、曲意逢迎的本事来。渐离只得苦笑道:“承蒙白前辈关怀,晚生只是近来有些睡不好”她刻意补充了一句,“不过,不会影响今日的乐会的。”
“是吗?那就好。”白遥随即落座,还不忘用那双混浊的鱼泡眼狠狠剜了一眼渐离。心想这“忆苦思甜”不愧为岭南邪药,效果当真显着。
随后又是几位乐师,不同国家,不同年龄,不同乐器…一直到了渐离。
“高先生,该您献艺了。”小僮提醒道。
“莫离。”刚刚起身,父母的声音又忽然在头脑中响起,紧接着又是那幅血腥的画面,让她头皮一麻,又瘫倒在地。
看热闹的人群议论纷纷,如蚊鸣的聒噪吵得渐离愈发头疼。
“什么高家后人,我看根本是名不副实!”一个看客嚷道。接着,起哄的声音越来越大。渐离抿紧嘴唇,心中暗道不好,难道自己又要坐以待毙不成?
正在台上台下僵持不下之时,一股浓郁的酒香打破了这一僵局,它好似有着生命,越过喧闹的人群,直冲黄金台上每个人的鼻腔。有些身体不支的老乐师,仅是闻到这种气味,就已醉得不省人事。
对于久居蓟都的人而言,这种神奇的酒香实在是再熟悉不过了。此酒名唤燕云烈,属瑞氓膏,诞生于燕昭王年间,香醇至极,且后劲极大,非酒量极好之人不能饮。燕云烈的酿造之法本极为繁复,对于酒曲的纯度以及酿造的时间等条件都要求极高,因此在燕云烈诞生之初,产量少之又少,惟燕国蓟都可酿,惟燕地权贵可享。可随着时代的变迁,制作方法也由繁至简,燕云烈再不是燕国贵族的专享,而是遍布七国各个阶层,可好饮之人仍是只认燕地所酿。
而这酒香,正是以燕国古法酿造,且密封窖藏了至少三十年的燕云烈。
众人循香望去,只见一青衫男子,剑眉横起,目如流星,虽一袭书生门客装扮,但看浑身的俊朗神气,便知晓必是位江湖人。
“你是什么人?竟敢携烈酒擅闯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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