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不舍出门上车走了,临走还腹诽出声:“平时也不请我来,一请我来就是做这种粗活。阿岚,老板拿我当使唤丫头呢,你当演员去吧。”
大门一关,关霄抓了把莓干,转身就上了楼,卧室门开着,透出来哗哗的水声,他一边洗澡一边哼曲子,过了一会声音停了,多半是睡了。
昨天林积膝盖上摔出了一个大血洞,一入夜精神头差,只觉得腿疼得钻心,一时不想上楼,继续在沙发里窝着,找了本小说读。她读侦探小说,公司的下属有朋友在印书局工作,拿了一整套还未出版的送她,结果打开一看,竟然是文言翻译的,侦探先生和医生助手插科打诨,却都是之乎者也淡乎寡味,读几分钟就困了,大侦探破案破得如何不知道,催眠催得倒是不错,也算功德圆满。
她挣扎了一会,最后还是从沙发角上扯过毯子,裹在身上,合上眼睛。困意来得缠绵,脸颊上的伤口浅,好得最快,不到一天就开始发痒。她手指上缠着绷带,但是在睡梦中也不记得,抬手就往脸上摸,被人一把握住了手腕。她睁开眼睛,轻声打了个招呼:“三少。”
关霄深黑的头发还在滴水,衬得越发唇红齿白,肩膀上搭着毛巾,就像读书时从学校打球回来一样,面目一点都没变,还是湿漉漉的眼睛,像鹿一样矫健青春,快活不苟的少年神情,看深了才觉得有冷意狠厉。
从前她和关霄都还没长开的时候,有人不知道他们没有血缘联结,巴结说他们姐弟长得联了相,都是极白的皮肤,长手长脚,穿上男装,一个是花鸟缠绵,一个是雪月空明。关霄还故意配一副跟她同一款的金丝边眼镜来架在鼻梁上,两个人张牙舞爪地跑到申城去玩。
当时春明班在申城剧院开腔,连唱三天全本《长生殿》。林积是人前蔫人后坏,关霄反之,有人砸林碧初的场,林积脸色刚刚一变,他抬手就往台上扔法币、子弹壳和玫瑰花,连林碧初都吓了一跳,唱着唱着差点从台上掉下来,还以为有两个林积。
可惜那段日子没有多久,关霄很快就比林积高出了好几寸,还在不停地长。而林积的样子渐渐定下来,五官依旧像隋南屏一样清丽,轮廓却变得稍微深邃,眉骨高,眼窝深,鼻梁和下巴的形状都隐约有半分不易察觉的阴郁。那天戏散了场,林碧初蘸着胭脂在她脸上画戏妆玩,只画到一半,突然告诉她:“阿七,你唱不了牡丹亭,你将来会长得像你父亲。”
自鸣钟“珰”地轰鸣起来,金属长腿一摇一摆,直到撞足十二下才停住。关霄扔开她的手,拉过毛巾自己擦头发,挑起饱满的唇角,不知为何,那笑容十分残酷,“你二十八岁了。”
这个便宜生日连林积自己都不记得,全当没听见,“你不是不回来吗?”
“我不回来,林老板好睡死在这,回头让人戳锋山府的脊梁骨?”
林积说:“我要是睡死了,大臻不就是你的?你卖掉大臻买一支军队都够了,还怕什么人言可畏。”说着张开手臂,任由关霄将她打横抱起来,穿过走廊和旋转楼梯上楼。她的膝盖实在疼得厉害,本来想占这么个不用走路的便宜,却见关霄一路把她抱进了他自己的房间,这才推了他一把,厌恶道:“我今天累了。”
关霄很不耐烦,“谁不是今天累了?一会自己滚回去。”说着就穿过黑魆魆的卧室,硬邦邦把林积往地上一放。林积扶了扶阳台的门才站稳,讶然道:“这么讲究?这个点还有西点店开门么?”
玻璃窗外静雪无声,银杏树上攒着一层薄薄的雪衣,窗里面的阳台圆桌上放着块很小的蛋糕,上面只有一支蜡烛,不过没有点亮,所以唯一的一点亮光来自院外的街灯。关霄摸出裤袋里的打火机,然后下意识地点了支烟,吸了两口才想起来原本是要点蜡烛,再要摸出打火机来已经迟了,因为林积把那根细细的蜡烛抽了出来,三下两下撇断扔开,坐下来吃蛋糕。
她不爱吃甜的东西,不过反正那蛋糕也不大,是最普通的一种奶油蛋糕,还被从中间切开了,只有一半。关霄常办这种招人不痛快的事情,但她吃得非常认真,虽然一吃就知道是法国人的手笔,一口下去全是糖粉,但大概因为天冷,并不觉得奶油腻。
关霄就在落地玻璃窗前抽烟,望着窗外出神,也没看她一眼,过了很久才问:“姓徐的叫你林积?倒是不见外。”
林积说:“难不成让他叫我阿七?”
“你试试。”
林积很无所谓,“下次想得起来就让他试试。他有名字,徐允丞,别老叫什么姓徐的,当心说顺了嘴。”
“这么喜欢他?就那么个窝囊傀儡。”
上次三明巷的事林积没再提过,徐允丞似乎就当不知道。果然是高级秘书的行事,一点私人情感都不夹杂,不过这样也方便得很,谈感情谈得公事公办,豁然开朗,只是索然无味。
林积把蛋糕都吃光了,只剩下一块奶油草莓,很慢地说:“三少,跟他犯不着谈喜欢不喜欢,只是我们不能一辈子这样。”
关霄把那块奶油草莓拈起来吃掉,一小块奶油沾在唇上,他伸出舌尖来舔掉,竟然说:“行啊。”
作者有话要说: 行什么行,妈妈不准
☆、孤儿
见她很惊讶,关霄又笑了一下,“你喜欢一个试试。我们怎么不能一辈子这样?你别以为姓徐的没把柄,就算曹伯看重他,我也有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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