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索着孤鹜的佩刀,裴谢堂忍不住啧啧地称赞起来:“刀的确是好刀,钢刃用得好,打得也很是精巧,篮子你听这声音。”裴谢堂伸出一个手指,轻轻弹了弹刀锋,只听铮地一声脆响,令人浑身上下都觉得熨帖,“最难得是用起来顺手,很是流畅,要是在战场上,这刀肯定能斩杀上百人头而不钝。我都有些妒忌了。”
“这是我的。”孤鹜在一旁郑重的重申。
裴谢堂眼珠一转:“知道是你的,我也没打算跟你抢。我问你,王府中还有没有这样好的兵器?”
“你以为我们王府是菜市场,这种好刀随随便便一抓一大把?”孤鹜气得哼哼:“这是有一年王爷南下的时候无意中遇到的,觉得很适合我,特意给我买的。天下就这一把,长天都没有呢!”
孤鹜与落霞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
朱信之身边的四大护卫,孤鹜,长天,落霞,秋水,裴谢堂都曾经见过,跟他们也都交过手。落霞和秋水是女子,武功偏阴柔一些,眼前的孤鹜和长天却是实打实的练家子,虽然都是裴谢堂的手下败将,但功夫放朝中都不容小觑。
其中,孤鹜是第一位。
看来,这刀是朱信之特意奖励给他的,别人都没有。
裴谢堂嘿嘿笑着:“我才不信,你带我去你们王府的兵器库看看。”
自从重生到了谢成阴的身上,裴谢堂一醒来就立即想要恢复自己的武功,她是在军中长大的人,自幼练武,一天不摸兵器就难受的厉害。可是,从前谢成阴师从陈茂离,陈茂离教给她的是长.枪,而裴家人时代修习的兵器却是方天画戟,她实在是用不来长.枪。一旦以后她用上了武功,就决计不可能用上裴家的武功,但陈家的枪法她又的的确确不会,便想着要换个兵器,重头学一门武功才好。
目前还没想到要学什么,因为没找到趁手的兵器,本来也不急,但朱信之领的封地上冶铁很是发达,兵器做得很好,他府中的兵器库一定藏品颇为丰富,去看看,或许才知道什么最适合自己。
最好,能顺走一两把趁手的武器,那就最妙!
“你想得美!”孤鹜倒吸了一口冷气。
带她去王府已是出格,还带她去兵器库?王爷回来非得拔了他的一层皮不可!
裴谢堂瞪他:“带不带?”
“不干!”孤鹜犟起来。
裴谢堂眼睛瞪得更大:“你不带,我就告诉王爷!”
“就是告诉王爷,那也不能带!”孤鹜知道自家王爷的底线,他是万万不敢去触碰的。
裴谢堂跟他对峙了片刻,忽然展颜一笑:“好呀,你不带我去,我就让王爷带我去。如果我找不到趁手的武器,我就管王爷要了你的刀。”
孤鹜的小身板抖了抖,仰头叹了口气。
王爷啊,你怎么招惹了这么个煞星啊?
从街头溜到街尾,裴谢堂什么也没买成,最终逛进了街尾的一家成衣店。她身上还有些银子,都是高行止知道她手里头拮据,一并给她的。她看了看招牌,知道这店面是高行止的,便点了几个看中的东西,让小二的打包:“都帮我送到廷尉谢府去,就说是三小姐要的。”
说着话,眼睛落在柜面上的一套小衣服上,裴谢堂就转不开目光了。
小衫子是男款的,冰蓝色暗雕花,上好的缎料,摸起来手感很好,想来再过些时候天气热起来了,这料子穿在身上一定很是冰凉解暑。她伸手抚.摸着,嘴角露出一点真切的笑容来:如果乌子儿还在身边,她一定毫不犹豫地给乌子儿买了这衣衫,可眼下乌子儿也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这个也要包起来吗?”店小二察言观色,以为她喜欢,试探着问。
裴谢堂正要点头,身侧的篮子却呵斥了起来:“你这小二怎么说话呢,我家小姐还是个没出阁的黄花大闺女,哪里用得着这么大的孩子衣衫。”
小二连连摆手:“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挺喜欢的。”裴谢堂恋恋不舍的移开目光,似感叹的轻声叹气:“我记得我娘也总喜欢亲自给我做衣服。娘最喜欢的就是蓝色,身上总穿着湖蓝的料子,给我做的衣服也有很多蓝色的,现在还在衣柜里挂着。”
谢成阴的娘是怎样的,裴谢堂不知道;她的母亲是怎样的,裴谢堂也不知道,她生下来没多久母亲就过世了;她真正体验到母爱,是在美姨的身上。
美姨是陛下送给父亲的美人,论起年岁来,美姨今年二十六岁,只比她大了一岁,但美姨有着不同寻常人的沧桑。明明年纪轻轻,但什么都会,从宫里出来后,美姨跟在父亲身边,不管父亲是征战沙场,还是守业在家,美姨都寸步不离。对于她,美姨也颇多怜惜照顾,出门买胭脂水粉,给自己一份,必给裴谢堂带一份;做衣服给父亲,也一定会给她也做一身。
美姨最喜欢的就是蓝色,常年穿着湖蓝色的宫装,坐在院子里绣花,阳光投在她的脸上,又美又安静,只有当她抬起眼睛来看着父亲的时候,才会涌现出女儿家的小雀跃。
美姨爱慕爹爹,爱慕了整整十年,才得到了陪伴爹的机会。
许是爱屋及乌,美姨对她的疼爱真的一点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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