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逐利,现实的阴影,无处不在。如此纯洁的温存,如此真挚的交换,好比是天堂的霞光,漏下人间,蒙住了人性,蒙住了悲欢,蒙住了所有的杂乱,洗去了污垢的存在。只有彼此的心跳,轻轻地,又轰隆隆地诉说着,什么都没有又胜过一切的誓言。
“呃……”待对方离开,吴远翔才如梦初醒般,沙哑地哼了一声。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又觉得自己应该说点什么。就怕说什么,这良辰美景,都会一去不复返。
“我已经给父母表态,这一辈子,不会再结婚了。他们很伤心,很愤怒,最终还是选择,尊重我的意愿。只是说,希望能有个小孩,给我养老。他们真操心得太多了……”
吴远翔有些愧疚,但更多的是,拨开乌云见日月的欣喜和期待。
冷屿昂眯着眼,点上一根烟,吐出一口烟雾:“孩子,会有的。”不知为什么,那语气,却有点像是,嘲讽和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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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擅长这种风格,却演绎得如此完美。吴远翔相信,他把心中最柔软的一面展现给了自己。
人不可能一直冷漠,也不可能真正无情。花有剧毒,草有艳丽,都说不一定。
最让他欣赏的一点是,男人唱出来的感觉,爱不是主调,爱只是和音。至于主调,是比爱更美好的东西——遗憾和缅怀,屹立在悲伤之外,是那么扣人心弦。
吴远翔提议他把这首歌在大庭广众下唱出来,冷屿昂却拒绝:“那些人,不配。”
如果要营造更好的迷恋氛围,这首歌是上选。但他不需要。爱他身体和外貌的男人,多如牛毛,贱如粪土。他不稀罕。
周末的时候,吴远翔去看了,他果然没唱这首歌。
他自然很开心。也许自己对他来说,是独一无二的。人类大同小异,唯有独特,才会有辨识度。
一曲结束,仍像以前一样,客人们对他趋之若鹜。冷屿昂一晚上的收入,就能抵平常人一个月的收入。或许还不止。
他下来的时候,一个男人迎了上去:“唱得太好了。”一边赞叹,一边将一把精致的钥匙塞进他手中。“你不是想要那款宝马?我已经把它买下来了,现在它属于你了。”
围观的人闻之变色,就连靖明也好奇地伸长了脖子,唯独博文脸色苍白,就像没了魂。
吴远翔定睛一看,不由暗暗吃了一惊。这个男人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身材高挑,衣着华丽,可谓鹤立鸡群,其惊艳足以让这里任何一个自以为不得了的mb都自惭形秽。那犹如王公贵族的气质更是彰显出一种触不可及的高贵。
冷屿昂却没有接下那份昂贵的礼物,只是冷冰冰地问:“你来做什么?”
那人一笑,很绅士地伸出手,环住他的腰:“想你了呗。”
冷屿昂转身,抽离他释放出无边魅力和暧昧的范围:“离我远点。”
那人冰冷一笑:“怎么?有了新欢就忘了旧爱?”说着,走到吴远翔面前,下巴抬高,语气轻蔑,“你喜欢他?他算什么东西?还比不上我一根脚趾。”
任何人遭受这样的侮辱都会愤然反击,吴远翔却丝毫未动,就像一个导演,在看手下的演员如何演戏。
美男子斜睨着他,对他轻视至极:“瞪着我干嘛?难道我说得不对吗?你配得上他?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见他不开腔,便以为他软弱好欺,声音变得更加尖锐,像是要把他刺得千疮百孔似的:“如果你还有自知之明,就趁早离开他。他可以属于任何人,但绝不属于你。拉蛤蟆吃天鹅肉,只会死得很难看。明白?”
半晌,吴远翔才淡淡一笑:“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那人面容一肃,顿时敛住了高傲和恶毒的神色,凝神,将他从上到下看了一遍,忽然,抬脚往外走去。
冷屿昂看向他的背影,然后跟在了后面。
两人来到门口,美男子有些暴躁地猛然甩过头:“你是不是疯了?居然会看上一个男人!”
冷屿昂面无表情:“不关你的事。”
那人气冲冲地回过头,走了几步,又幽幽地折了回来,眼眶见红:“离开他。算我求你了。”
冷屿昂有些软化,但仍是坚定地回答:“你能别废话了么?”
男人再没有说什么,快步离开了。
“那家伙是谁?”与此同时,吴远翔向博文询问其身份。
“帝都实业的总裁。”
吴远翔的心思已经走远。他迈向大门,把失魂落魄的博文独自晾在了那。
“后天旅游,我们还去吗?”
冷屿昂回头,看向站在身后的男人,说了两个字:“当然。”
事情总是无法预料。之前出现了一个强大的情敌,之后又遭遇了一场可怕的车祸。
还好都是有惊无险。
当他看见一辆卡车朝副座的冷云昂撞过来时,于千钧一发之际,猛打方向盘,两人所乘的轿车撞上了左边的护栏,沿着护栏擦行了老远才停了下来。
“你没事吧?!”第一时间,吴远翔便十万火急地检查对方的伤势,还好,只是左眉骨受损,流了一点血,简直是谢天谢地,然而,让他最害怕的,不是自己的生死,而是此时此刻,男人的眼神。
他的眼神非常陌生。让人感觉,那是个残酷的qín_shòu,而不是一个正常的人类。那样的空洞无物,又寒冷刺骨。却又盘旋、叠加着过于复杂的意味。让人看不清,也看不懂。仿佛两人并不在同一个空间,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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