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变暗,但是戚暮也小心翼翼地戴上了一盯宽帽檐的鸭舌帽,将自己的脸庞遮去。而闵琛则是戴了一副墨镜,勉强算是遮挡住了一点面容。
走在音乐之都维也纳,就是得小心谨慎,因为这里的人或许不认识贝克汉姆,却可能认识维爱的首席。对,相比于有着现代古典音乐之王称号的闵琛而言,很明显,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更受这座城市的市民们的欢迎和喜爱。
听着青年的话,闵琛薄唇微勾,笑道:“练习了哪几首?”
戚暮仔细地回忆了一下:“《d大调》、《f小调》,还有那首《e小调》的奏鸣曲,我也稍微练习了一下。”
闻言,男人语气低沉,似有不悦地开口:“那……《a大调小提琴奏鸣曲》呢?”
戚暮微微一怔:“你什么时候有一首《a大调小提琴奏鸣曲》了?”
只见闵琛淡定地敛眉:“它还有一个别名。”
戚暮好奇:“什么?”
俊美淡漠的男人淡笑着勾起薄唇,在满天浪漫璀璨的星辰中,只见他慢慢地俯下身子,在戚暮的耳边轻声说道:“它也叫做……《献给我的暮色》。”
霎时间耳尖一烫,即使没有看见,戚暮也能猜想到自己此刻肯定耳根全红。他赶紧地往后一步、躲开了男人的动作,然后道:“我练习《月光下的暮色》干什么?这次表演又没有这首曲子,况且这也是一首钢琴小提琴的合奏奏鸣曲啊。”
望着青年羞赧的模样,闵琛表面上仍旧是一副面瘫的模样,但是却掩饰不了眼神中的愉悦。他轻轻颔首:“好,那我们回家……慢慢合奏。”
……
虽然话是这么说了,但是当戚暮和闵琛到了家中的时候,他们却没有真的再合奏《月光下的暮色》。
两个人随意地吃了点晚餐后,闵琛便拿出总谱开始细细地研究每一个细节,甚至连每个音符的强弱、高低都做了详细的研究。
等到闵琛将明天要排练的总谱研究得差不多的时候,戚暮也拿出了自己的小提琴,演奏了一遍明天要排练的曲子。
青年削瘦修长的手指飞快地在琴弦上按动着,每一个跳跃和按揉都仿佛是上天恩赐的视觉享受,那熟练高超的技巧就算是闵琛,都无法挑出一点毛病来。
在这次华爱的维也纳音乐会上,他们所演出的曲目全部都是华夏人原创的。因为邀请了闵琛进行指挥,所以在表演的六首曲目中,有四首选自闵琛的交响曲,还有一首是关峡老先生的《第一交响序曲》,以及陈刚、何占豪先生的《梁祝》。
而这首《d大调第九号小提琴协奏曲》就是明天要排练的第一首曲子,是闵琛二十一岁的时候写下的。
这首曲子风格轻快明朗,曲调激昂热烈,尤其是本次音乐会上要演奏的第一乐章——《康斯进行曲》,拥有着恢宏欢悦的音律和振奋轩昂的气势,非常有年轻人的活力。
虽然这首《康斯进行曲》被很多小提琴家暗地里称作是“地狱”,但是对于戚暮而言,这首曲子并没有太大的难度,甚至还是他非常喜欢的曲子之一。
等到一曲结束后,当着作曲家的面,戚暮还笑着又将其中一段最为熟悉的旋律又用花式手法炫技了一遍,然后才放下自己的琴弓,看向那位坐在钢琴凳上的作曲家,笑道:“闵琛,我记得你写这首《康斯》的时候……好像才21岁吧?”
忽然听到这话,闵琛淡定优雅地挑起一眉,反问道:“嗯,所以?”
戚暮翘起唇角,一边走向对方,一边毫不留情地揭短:“唉,真是岁月不饶人,这一下……可都十年过去了啊。”
岁月不饶人的闵琛:“……”
“你现在写的曲子倒是没有了当初的棱角和锋锐,好像更为圆滑了一些。”戚暮拿着小提琴坐在了钢琴凳上,轻笑着撑着下巴,说道:“不过我也很喜欢你当年写的曲子,都非常有活力,有一种蓬勃向上的希望,势不可挡。”
听了这话,闵琛深邃的眸子里飞快地闪过一抹笑意,他佯怒地问道:“所以……我现在没有希望了?”
戚暮立即摇首:“也不能这么说吧,大概就是……嗯,岁·月·不·饶·人吧。”
调戏不成、反遭锥心一击的闵琛:“……”
不过片刻,生起闷气来的男人直接拿过了青年手中的小提琴,在后者惊讶诧异的目光中,男人倏地站立起来,将琴弓轻轻地搁在了琴弦上,然后——
猛地演奏起来。
那双刚刚还在钢琴键上按动着的手,此刻正一边按动着琴弦、一边拉动着琴弓。无数美妙动人的音律便从那音孔之中流淌出来,旋律重复而又陌生,就连戚暮都没听过这首曲子。
事实上,这音律算不上有多动人,但是却有一种激昂热烈的蓬勃朝气,仿佛在寻找着一个突破的出口,不断地努力进发。不断重复的旋律也证明着这一点,等到最后的时候……猛然间又倏地停滞下来,最后在三个简短徐缓的音符中结束。
“bravo!”
戚暮情不自禁地鼓掌。
所有人都认为闵琛并不擅长小提琴,不错,但这是和他的钢琴相比。事实上,闵琛的小提琴实力虽然恐怕无法顺利地进入柏爱小提琴组,但是如果要评价他的小提琴水平的话,除了他自己以外,绝对不会有人用“糟糕”两个字来评判。
戚暮仔细地回忆了一下刚才的音律,好奇地问道:“这样重复练习的指法,是一首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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