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他们帕雷森剧院都把小七当作是乐团吉祥物呢!哦对了,他们还在去年的平安夜音乐会前做了一个叫做‘小七’的吉祥物,嘿嘿,我还把它带过来……”
“放下那只红兔子!!!”戚暮惊声大喊。
但却是为时已晚。
“我的老天,这只兔子小七真可爱!”
戚暮:“……”才不是兔子小七好不好!
“哇塞,它的耳朵这么软,还有圆溜溜的大眼睛就像水晶球一样,真是和小七太像了好吗!”
戚暮:“……”他的眼睛才没有水晶球那么大!
“我也要买一个,我也要买一个。伯格,你是在哪儿买的,我也要!”
戚暮:“……”好想离团出走怎么办……
不过三天,在戚暮勉强的笑容中,只要他来到乐团,就会发现所有的成员都拿起手机、包扣上面的红兔子吉祥物,笑着和他打招呼:“嘿小七,早上好哦!”
“……早上好。”如果你能够不挥着那红兔子的小短腿就更好了。
“嘿小七,一起去喝下午茶吗?这真是美丽的一天!”
“……”如果你不拿着那红兔子对他说话,那就更美丽了!
……
一连五六天,戚暮已经从一开始的无奈苦笑,到最后的麻木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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