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喂,够豪爽啊。”陆杳有些惊讶地看了他一眼,又扯着嗓子喊叫一声,“一瓶儿哪够,老板娘,开两瓶!”
“……”喊完了,现在沈从安有点儿虚。他虚的倒不是酒量,反正楼上就是住房,大不了喝醉了倒头就睡。他虚的是,要知道,在那个时候茅台对于他们这些小市民还是挺贵的,他怕他付不起账。
陆杳好笑地看了他一眼,显然是知道他在想什么:“怕啥,我付账,你陪着喝就对了。”
“可拉倒。”沈从安也不是那么不要脸的人,该出的钱他还是得出的,毕竟不是个娘们儿,还得靠男人养着,“咱俩对半。”
“成。”陆杳也不跟他拉扯,干干脆脆答应了,“对半。”
老板娘是个五十岁的中年女人,生得胖胖的。见有生意可做,系着个梅红色围裙扭着腰掂着俩酒瓶子就走了过来,脸上嘟噜着两坨肥肉,笑得有些谄媚:“好嘞,您可请好。”
酒下三杯,基本上就是无话不谈。沈从安本身酒量也不是特别好,被灌了几杯后,就上了头。这会儿他正扯着陆杳的袖子,歪歪扭扭地跟他说自个儿小时候光屁股做的那些傻事儿——譬如举着一根晾衣杆当它是红缨枪满院子跑啦;耍淘气往女娃娃的小花裙子里塞毛毛虫啦;或是学故事里的小英雄拿个弹弓往邻居奶奶门前的电灯泡上打一弹弓,把灯泡给打碎啦。陆杳也不烦,就一个劲儿由着他闹,还一边一手搂着他后背听得津津有味,另一边继续给他喂酒喝。
后来沈从安实在喝多了,也讲累了,整个人就像个安静的小猫一样窝在陆杳怀里,乖乖的一句话也不说。
陆杳见再给他喂不进去了,也就停手不喂了。这会儿沈从安喝得迷迷糊糊,哪儿还记得之前要付一半酒账的豪言壮志。所以这酒钱,到最后还是陆杳出的。但陆杳也不觉着亏,不就是一半酒钱么,人还在呢,他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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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做的后果,就是沈从安第二天又没赶上火车。这也就是为什么第二天下午四点钟,楼下正在拼酒的人们突然听见楼上发出哐嘡一声巨响,接着一个男人被扔了出来,脸上还挂着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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