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酒吧竟是意外的优雅安静。殷少尋要了一杯啤酒,就坐在台下看着台上的乐队演奏唱歌,他发现那个吹萨克斯风的就是自己楼下的邻居,今天傍晚把自己吵醒的那个中年男人。
“好奇怪,乐队不应该都是年轻的男孩女孩吗?”喝了一口啤酒,殷少尋眼里露出好奇的神色。因为他发现这个乐队里只有一名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小女孩,其他的人都是将近中年了。
恰好一个服务生走过他身边,听见他的自语,便停下来笑道:“先生你是第一次来我们祥云街酒吧吗?这是我们的特色了,这个乐队是家族性质的,核心成员都是一家人,而且他们什么歌都会唱,无论是老歌还是现代歌,什么摇滚民歌戏剧,都会哦,你要是想听什么,可以点歌,费用很便宜的,才五十块一首。”
殷少尋点点头,心想这大概就是祥云街的特色。在他看来,这支乐队的确要比那些还没读懂人生含义,就在台上大唱摇滚,声嘶力竭喊得好像很痛苦的年轻乐队好太多了。
“那个人的萨克斯吹的不错。”
店里没有太多人,服务生见殷少尋很好说话的样子,便在他旁边坐下,摇头晃脑地跟着台上的乐曲轻声合唱。听见殷少尋的话,他转头笑道:“那是当然了,明叔的萨克斯在我们祥云街是一绝,就算到了音乐团里,也绝对是数得上号的。”
殷少尋点点头,这个他倒是不否认,那个叫明叔的萨克斯的确吹奏得很不错。就连他整个人也都沉浸在这些老歌当中了。
一连听了七八首歌,抬眼看了下手表,已经快十一点了。
如今他手上戴着的是二十块钱一块的超级廉价地摊货。每到看时间的时候,殷少尋总会不自禁地想到谭一鸣送自己那块卡地亚钻表,心里暗想,早知道这混蛋会下力气迫害自己,害得自己找不到工作,当初就应该把那块手表拿着的,最起码可以卖十来万呢,便是不工作,也够自己无忧无虑的生活个三五七年了,唉,失算啊失算。
把啤酒杯放下,刚要起身离开,就听周围一片嘈杂,抬头看过去,只见台上的明叔不知道哪儿去了,萨克斯扔在地上,下面的人正小声议论着。
坐在他旁边的服务生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的,这个时候却又走了过来,问殷少尋道:“先生,请问你是不是会吹奏萨克斯风?”
“还……还可以吧。”
殷少尋不明白对方怎么会这么问,含含混混地答应了一句,却见那服务生露出轻松的笑容,拉着他站起来,很是自来熟的道:“救场如救火,明叔犯了哮喘,这会儿正在后台喘着呢,先生你上去救下场吧。”
“哦。”殷少尋一听,原来是让自己救场,这对他来说不算什么,还能帮到别人。因此二话不说就跳到了台上,捡起落在地上的萨克斯,用手绢擦拭了一下。
那个十七八岁的小女孩儿走过来,脸上带着甜甜的笑容,好奇地看着他,然后递给他一个歌本:“呶,还有四首歌,你看看你是不是都会啊?”
殷少尋接过歌本,发现这四首歌自己既然算得上轻车熟路,于是点点头。唱歌的两个中年女人和小女孩儿都松了口气,露出欣喜的笑容,低声对他道谢。
“哦,没什么,只是顺手帮忙而已,恰巧我会这个东西。”殷少尋摊摊手:“那个,没问题的话,我们开始吧。”
“好的好的。”中年女人客气地点头。殷少尋听到小女孩儿叫她妈妈,不由得有些诧异地看了一眼,旋即就又低下头,将萨克斯放在嘴边,那边的电子琴声一起,他也跟着演奏起来。
在后台喘个不停的明叔还在那儿担心呢,想着自己这哮喘犯了,又不知道得养多少日子。这几天要是不能来酒吧上班的话,岂不是一毛钱也挣不到?
谁知正在那儿捶胸顿足呢,就听到前台有悠扬的萨克斯声音响起,他只听了一会儿,就断定这个人也是高手,水准比起自己只高不低。
这小子明叔惊讶了,暗道祥云街上除了我之外,还有这样的萨克斯高手?怎么平时没听说过啊。他扒着帘子带着喘向外边望了一眼,见在吹奏的是个很漂亮的年轻人。不由得心里有些不适滋味,自嘲道:“唉,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看来不服老是不行了。”
四首歌曲很快就演奏完了,殷少尋却来了兴致,颇有些意犹未尽地放下萨克斯,对着走过来的小女孩儿笑道:“本来还想多吹几曲的,唉!”
“你要是喜欢,欢迎明天晚上再过来啊。我舅舅得了哮喘,没有十天半个月根本不能演奏的。”小女孩儿很是开朗的笑:“我叫小恬,你叫什么名字啊?”
“殷少尋。”
殷少尋家稍晚自己的名字,便晃了晃手里的萨克斯,好奇道:“你舅舅真是哮喘吗?哮喘竟然能吹萨克斯?这也太不简单了。”
“他是过敏性的。”
小恬皱了皱鼻子,表情十分可爱:“平时没事儿,不过要是吃了什么不该吃的,或者空气里有什么让他过敏的东西,就不行了。今年都犯三回了,我和妈妈又担心他又没办法,你要是喜欢吹萨克斯,这几天能来帮一下忙吗?不过我们能付的薪水不多,一天一百行吗?”
殷少尋没想到竟会意外的在这个酒吧里寻到了工作,而且这工作很适合自己,萨克斯一直是他喜欢的乐器,时间上又很充裕,薪水虽然不多,但是对于现在这个落魄潦倒的自己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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