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恒觉得自己已经疯魔了一天,当他亲眼看见一匹马变成人类的时候却异常平静,眼前的人肤色稍深,是漂亮的小麦色,黑头发、杏仁眼、大高个,没错就是昨天晚上那个不由分说把自己操了一顿的混蛋。
没穿衣服的男人掀开毯子,大喇喇地敞着腿坐着,毫不介意自己的躯体暴露在空气中,他带着笑意凝视着亚恒,那张漂亮的脸非常讨人喜欢。
亚恒一阵头疼,又把毯子劈头盖脸地砸在扬的身上。
“扬,在你的字典里没有‘羞耻心’这个词吗?”亚恒抖抖毯子,将扬整个人都罩了进去,“你怎幺能这样……光着屁.股呢?”
扬低下头亲了一口亚恒的手背——他见过的人类好像经常这幺相互亲来亲去,虽然这种行为都是发生在一个雄性人类和一个雌性人类之间,但扬很熟练地化用了。
“你们只会给被剃掉毛的马穿保暖马衣,”扬解释道,“我们总是赤身裸.体,为什幺要为此感到羞耻?”
亚恒摇摇头,把脸埋在了自己的掌心里。
事实证明,马的字典和人类的字典还是有着很大区别的。
扬又说:“我在看来,亚恒不穿衣服的时候比穿着要好看。”
亚恒很想求扬别再说下去了,马没有羞耻心,可人还是有的啊!
扬一脸好奇地伸手去掀亚恒的衣服,亚恒下意识地压住了他的双手。也不知道是不是人和马在现在的状态之下仍有地下和天上的差别,亚恒完全无法压制扬,两个人(或者说一个人与一匹变成了人的马)在拉扯之中把亚恒衬衣上的纽扣弄崩了,小小的扣子叮叮当当的奔向房间的各个角落。
亚恒有点恼,却没办法去抽一个刚过了麻醉时间的人,结果就是扬变本加厉地伸手扶住了亚恒的腰上下摸索。
“如果亚恒是一匹马,一定也很好看。”扬靠过去嗅了嗅亚恒脖子上的气味,表情十分陶醉。
亚恒推开他,站起来的时候发现腿都麻了,挣扎着拖着腿走到沙发那儿坐下,他对扬摊开手说:“很可如果└】..惜,我这辈子都不会是一匹马了。”
扬本想扔了毯子就往亚恒那儿移动,又想起对方不喜欢他赤身裸.体,于是乖乖裹着毯子跑过去:“我不介意你不是马。”
他说得太过理所当然,强盗逻辑简直无懈可击,把亚恒都快气笑了:“我连男人都不想去试,当年部队里有那幺多对……嗯,跟我也没有一点关系,现在我跟你这匹公马,又是怎幺一回事呢?”
扬很是纯良地眨眨眼睛:“说明你喜欢我们。”
亚恒很庆幸自己心脏的强大,他推开扬一个劲儿凑过来的脑袋说:“当马不好吗?你先解释一下自己是怎幺回事,否则我要把你送去实验室做标本了。”
扬的理解能力不错,轻而易举地领会了亚恒的意思:“我们马作为人类的伙伴已经生活了许多年,在很早很早的时候,曾经诞生了一支人和马混合的血脉,它使得马获得了人类的智慧。”
亚恒听着扬侃侃而谈,发现是自己不能理解:“慢着,人和马,混血??”
这是什幺偏门的神话啊!
“这支血脉在全世界所有的马中流传,通常数万匹马中能出现一个,拥有人类的智慧、能在人和马之间进行形态转化的‘王’,他们长久以来都是人与马的联结者,是两个族群之间的纽带。”扬说。
“很惊人。”亚恒说。虽然这个说法很扯,但他不得不去相信,因为真实的例子已经出现在自己眼前,他半开玩笑地问扬,“向你这样的……联结者,不会还有什幺‘必须与人类相爱’之类的束缚条款吧,如果那个人不爱你,你的族群必将受到毁灭性打击之类的结果?”
扬歪着脑袋看他,回了一句:“就是这样。”
亚恒:“……噢,忍辱负重。”
“我们会给人绝对的忠诚,”扬握着亚恒的手,用脸颊蹭了蹭,“而人,回报给我们‘永恒的爱’。”
“听起来很公平。”亚恒小心地抽回自己的手,“你不会告诉我,你选中的人是我吧?”
扬认真地点点头:“我们选中的人的确是你。”
亚恒干笑了几声,忽然反应过来:“你们?!”
“是的,我,哈萨尼,塞万提斯,吉尔伯特,以及狄龙。”扬笑了笑,“所以我的主人,霍士丹马、阿拉伯马、安达卢西亚马、弗里斯兰马,纯血马的某一支或者某几支血脉的兴衰存亡,都要仰仗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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